第十四章 人生是一场错过,愿你别蹉跎(4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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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梦魇什么样?”

  我想了想:“我脚特臭。”

  他大笑起来,“你以前臭脚啊?”

  “我刚去《时尚风潮》的时候,助理特多,我在里面鹤立鸡群,因为我胖,我笨,我老闯祸,还有,我脚臭。我特纳闷,正常人脚出汗了,不都这味吗?后来我上司送我一双她穿不了的名牌鞋,我穿上后,脚不臭了。原来好鞋真不会臭脚!我二十七岁之前,没穿过二百块钱以上的鞋,当然臭了。所以,从那以后,我只穿好鞋,吃不上饭,也要买好鞋。”

  他了然地点点头,“第一次遇见你,我还想,这女孩一身都乱穿,鞋倒是穿得不错。”

  “说起来,我的梦魇特无聊,我老在梦里偷别人鞋,特别狼狈,我在梦里怕得厉害,你想想多可怕,我是个脚臭的偷鞋小偷。”

  “现在还做吗?”

  “咱俩在一起后,这梦就变成有人捂着鼻子讽刺我,说我脚太臭了,我烦了,直接把脚伸出来,是啊我脚臭!我就不穿鞋!气死你们!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梦魇过。”

  “真好。”他由衷地羡慕。

  我放下筷子,看着他的眼睛。“你在所有的梦魇里,都是长不大的脆弱的小男孩,很容易被伤害,所以总想依靠一些人,奶奶、丹姐或是我。可不管我们在不在你身边,你都得学会在梦里长大。下回害怕的时候,你要在梦里大声喊,‘我长大了,我赚钱了,我什么都有了,我不怕你们了。’你要学着逃离那些困住你的梦魇,不要只想着依靠你身边的那个人。”

  郝泽宇沉吟了很久,点点头,突然警觉起来,“你要去哪儿?”

  我站起来,装出平时一贯的没心没肺,“去上班啊。”

  他松了口气的样子,“嗯”了一声:“上班也好,省得让姑姑多想。”

  随后,他又说:“等他那边定下来,你就把工作辞掉,陪我一起进组拍戏吧。我想不管在哪儿,五米之内都能看到你。”

  “那你不拍戏的时候,我干什么?”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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