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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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

  今天晚上,他要把林修砚买回来的那些霸总小说,统统给烧掉!

  半年后,玄臻和林修砚借用雪妖之心仅存的一半冰属性本源之力,回到了修真界中,那个世界才是他们的家。

  卷2:第四百五十一章 番外五 穿书后我成了最美的狗

  白哈是十里八街有名的美狗,有着优美而矫健的身姿,一身雪白的皮毛,琉璃色的纯净眼睛,是狗中贵族。

  关键是,白哈至今还是一个单身狗,于是,无数追求狗前仆后继。

  白哈作为一名百年单身狗是有原因的,除却定时要支付的巨额拆家款让追求狗们望而却步,白哈的狗头还不太灵光,甚至硬如钢铁,磕得主动上门的追求狗头破血流,皆无功而返。

  即便如此,白哈美到极致的外形,非常具有欺骗性,依旧让一众追求狗像飞蛾扑火一样,屡战屡败,又屡败屡战。

  直到有一天,白哈出门时遇到了一个被遗弃的小狼崽子。

  那时天降大雨,乌云密布阴风怒号,小狼崽子就在路边缩成一团,看上去好不可怜,漆黑的双眸都蒙上了一层水光。

  白哈出现的时候,小狼崽抬起水雾朦胧的眼睛,并被白哈优美的外形晃了一下神。

  就这晃神的一瞬间,小狼崽子就被同情心爆棚的白哈,叼住脖子给衔回了所住的狗窝,途中都没挣扎一下。

  抵达狗窝的小狼崽子回过神来,深刻明白自己是狼,是凶猛肉食动物的他,生出了狼子野心,想把这只白哈当做食物吞之入腹。

  然而他现在只是一个小狼崽子,根本打不过已经是成年狗的白哈。

  于是小狼崽子只能先将这个想法放下,慢慢积蓄实力,慢慢锻炼成长,以便将来成为一头雄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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