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 / 1)
贯彻这一原则,必须确立积极坚决歼敌的思想,充分、灵活运用技术、战术,积极主动地打击和消灭敌人。善于利用地形、阵地等条件,采取各种防护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力求以小的代价换取大的胜利;为了寻求和创造有利的战斗条件,以便在适宜的场合和时机有效地消灭敌人,有时也可以保存自己为主。特殊情况下,应当不惜牺牲局部,“换取全局的胜利。
二、集中兵力,各个击敌:“集中兵力、各个击敌”的基本精神,在于强调无论实施何种战斗,都须根据步兵遂行的任务,合理集中兵力、火力和器材,在同一时间内,重点打击一个主要目标,求得先打击或消灭当面之敌的一部分,牵制其另一部分,然后再转移兵力、火力和器材,各个歼灭敌人。进攻时,应实施重点攻击,在多目标中选准主要目标,在主要目标上选准要害部位,首先歼敌一部,再歼敌另一部,直至全胜。防御时,应实施重点抗击,扼守要点阵地,守反结合,不断耗歼进攻之敌,实现防御目的。“集中兵力、各个击敌”是为实现战斗基本目的而概括的核心原则,是被战斗实践充分证明的我军克敌制胜的传统法则,也是我军步兵在现代战斗中必须认真贯彻的基本战法。“集中兵力、各个击敌”是符合“强胜弱败”基本战斗规律的科学结论。战斗是包含物力和智力在内的综合战斗力的较量。大量事实表明,较量的结果是强者胜、弱者败,这是战斗乃至战争的普遍规律,已被世界各国军队所公认。战史上虽然也有不少以弱胜强的战例,但本质上仍然是强胜弱败。这一点,毛泽东分析得最为深刻。他明确指出;“以少击众,以劣势对优势而取胜。都是先以自己局部的优势和主动,向着敌局部的劣势和被动,一战而胜,再及其余,各个击破,全局因而转成了优势,转成了主动。”由此可见,强胜弱败的规律时刻都在起着作用。高技术条件下的战斗,虽然发生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重大变化,但并没有改变“强胜弱败”的基本战斗规律。战斗指挥员若违背过一基本规律,则无法逃脱失败的结局。遵循这一规律,对于武器装备处于相对劣势的一方来说,特别是在我军步兵兵力、火力等方面较为有限的情况下,就更需要克服各种困难,贯彻“集中兵力、各个击敌”的原则,在决定性的时间和地点,以恰当方式集中合理优势兵力,造成局部优势,奠定获取战斗主动权的客观基础。
“集中兵力、各个击敌”是确保步兵达成战斗目的的有效途径。我军步兵在现代战斗中要战胜高技术强敌,就必须确立科学有效的基本战法。这个战法不是别的,就是“集中兵力、各个击敌”。人所共知,敌人广泛运用的高技术武器装备,反应速度快,打击精度高,杀伤威力大,使我集中兵力而临着诸多挑战,兵力集中需求高与难度大的矛盾显得异常突出,对兵力集中的数质量、方式和时空关系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如此,我们对于实行“集中兵力、各个击敌”的基本战法亦需坚定不移,因为,只有实行这一基本战法,才能以我集中的综合优势,消除我步兵与敌武器装备对比的技术差,才能以我在一定区域和时段内集中的优势兵力,迫敌分散,造成其疏漏,限制其武器装备效能的发挥;才能有利于我步兵基本特长的施展,灵活用谋,勇猛歼击,战胜高技术强敌。贯彻这一原则,必须将战斗力最强的分队、最有效的火力和主要战斗器材,集中使用于主要方向,打击主要目标或者抗击敌人的主要攻击;明确区分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一个目标的主要部分和次要部分,以及对目标打击的先后次序和时间,切忌在同一时间平分兵力和分散火力。
三、明察情势,正确指挥:“明察情势、正确指挥”是实现战斗基本目的和贯彻基本战法的重要前提,是使主观指导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方法。这一原则要求步兵指挥员,应善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与手段,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和熟悉与战斗相关的各种情况,并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判断,准确认识和把握敌势、我势、地势、天势和时势,找出其内在规律,并应用这些规律于步兵的战斗行动,权衡利弊,因势施法,科学决箕,适时对步兵的战斗行动进行不间断的正确协调与控制,以便在战斗中立于不败之地。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战斗规律,要求步兵战斗必须确立“明察情势、正确指挥封的原则。大凡胜利者,都是知彼知己、知天知地的成功者。任何一次战斗,都是敌对双方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进行的,若对敌我双方及其战场坏境的各方面情况不甚了解,就可能成为一个在战场上头脑不清、方向不明的莽撞汉,在战斗中屡屡碰壁,与胜利无缘。尽管战场情况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加之敌对双方相互保守机密+知彼的难度增大,但知其大略、知其要点是完全能够做到的,依此进行正确指挥、获得战斗胜利也是完全可以办到的,这也是长期战斗实践证明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战斗指导规律之一。步兵要想在战斗中把握主动权,就必须按照这一规律办事,在其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察情”与“指挥”有机统一起来,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既是将“明察情势、正确指挥”确立为一条重要原则的根本原因,也是对成功战斗经验的科学总结和正确继承。 ↑返回顶部↑
二、集中兵力,各个击敌:“集中兵力、各个击敌”的基本精神,在于强调无论实施何种战斗,都须根据步兵遂行的任务,合理集中兵力、火力和器材,在同一时间内,重点打击一个主要目标,求得先打击或消灭当面之敌的一部分,牵制其另一部分,然后再转移兵力、火力和器材,各个歼灭敌人。进攻时,应实施重点攻击,在多目标中选准主要目标,在主要目标上选准要害部位,首先歼敌一部,再歼敌另一部,直至全胜。防御时,应实施重点抗击,扼守要点阵地,守反结合,不断耗歼进攻之敌,实现防御目的。“集中兵力、各个击敌”是为实现战斗基本目的而概括的核心原则,是被战斗实践充分证明的我军克敌制胜的传统法则,也是我军步兵在现代战斗中必须认真贯彻的基本战法。“集中兵力、各个击敌”是符合“强胜弱败”基本战斗规律的科学结论。战斗是包含物力和智力在内的综合战斗力的较量。大量事实表明,较量的结果是强者胜、弱者败,这是战斗乃至战争的普遍规律,已被世界各国军队所公认。战史上虽然也有不少以弱胜强的战例,但本质上仍然是强胜弱败。这一点,毛泽东分析得最为深刻。他明确指出;“以少击众,以劣势对优势而取胜。都是先以自己局部的优势和主动,向着敌局部的劣势和被动,一战而胜,再及其余,各个击破,全局因而转成了优势,转成了主动。”由此可见,强胜弱败的规律时刻都在起着作用。高技术条件下的战斗,虽然发生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重大变化,但并没有改变“强胜弱败”的基本战斗规律。战斗指挥员若违背过一基本规律,则无法逃脱失败的结局。遵循这一规律,对于武器装备处于相对劣势的一方来说,特别是在我军步兵兵力、火力等方面较为有限的情况下,就更需要克服各种困难,贯彻“集中兵力、各个击敌”的原则,在决定性的时间和地点,以恰当方式集中合理优势兵力,造成局部优势,奠定获取战斗主动权的客观基础。
“集中兵力、各个击敌”是确保步兵达成战斗目的的有效途径。我军步兵在现代战斗中要战胜高技术强敌,就必须确立科学有效的基本战法。这个战法不是别的,就是“集中兵力、各个击敌”。人所共知,敌人广泛运用的高技术武器装备,反应速度快,打击精度高,杀伤威力大,使我集中兵力而临着诸多挑战,兵力集中需求高与难度大的矛盾显得异常突出,对兵力集中的数质量、方式和时空关系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如此,我们对于实行“集中兵力、各个击敌”的基本战法亦需坚定不移,因为,只有实行这一基本战法,才能以我集中的综合优势,消除我步兵与敌武器装备对比的技术差,才能以我在一定区域和时段内集中的优势兵力,迫敌分散,造成其疏漏,限制其武器装备效能的发挥;才能有利于我步兵基本特长的施展,灵活用谋,勇猛歼击,战胜高技术强敌。贯彻这一原则,必须将战斗力最强的分队、最有效的火力和主要战斗器材,集中使用于主要方向,打击主要目标或者抗击敌人的主要攻击;明确区分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一个目标的主要部分和次要部分,以及对目标打击的先后次序和时间,切忌在同一时间平分兵力和分散火力。
三、明察情势,正确指挥:“明察情势、正确指挥”是实现战斗基本目的和贯彻基本战法的重要前提,是使主观指导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方法。这一原则要求步兵指挥员,应善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与手段,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和熟悉与战斗相关的各种情况,并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判断,准确认识和把握敌势、我势、地势、天势和时势,找出其内在规律,并应用这些规律于步兵的战斗行动,权衡利弊,因势施法,科学决箕,适时对步兵的战斗行动进行不间断的正确协调与控制,以便在战斗中立于不败之地。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战斗规律,要求步兵战斗必须确立“明察情势、正确指挥封的原则。大凡胜利者,都是知彼知己、知天知地的成功者。任何一次战斗,都是敌对双方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进行的,若对敌我双方及其战场坏境的各方面情况不甚了解,就可能成为一个在战场上头脑不清、方向不明的莽撞汉,在战斗中屡屡碰壁,与胜利无缘。尽管战场情况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加之敌对双方相互保守机密+知彼的难度增大,但知其大略、知其要点是完全能够做到的,依此进行正确指挥、获得战斗胜利也是完全可以办到的,这也是长期战斗实践证明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战斗指导规律之一。步兵要想在战斗中把握主动权,就必须按照这一规律办事,在其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察情”与“指挥”有机统一起来,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既是将“明察情势、正确指挥”确立为一条重要原则的根本原因,也是对成功战斗经验的科学总结和正确继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