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1 / 1)
二、优势力量制胜规律:步兵战斗首先是一种物质力量的运动,而一定的物质力量只有在较强的物质力量的打击下才能被消灭。战斗的胜利固然由多种因素决定,但主要的和经常的则取决于对抗双方战斗力量的强弱对比,列宁指出:“在决定时机和决定地点拥有压倒优势——这是取得军事胜利的‘规律”。力量的优劣是决定步兵战斗地位的物质基础。
战斗实践表明,在步兵战斗中,力量强的一方掌握着行动的主动权,而力量弱的一方则处于被动的地位。随着战斗的发展,敌对双方战斗态势主动或被动的地位也会随着力量的优劣转化而发生变化,决定这种变化的客观基础是力量的消长。只有始终保持力量的优势,才能确保战斗的主动地位。力量的优劣是决定步兵战斗结局的物质基础。步兵战斗的最终结局,从现象上看,系于战斗的规模、强度和进展速度、持续时间,合同战斗的制约和影响,以及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等,但究其本质,主要取决于战斗双方力量的强弱对比。
一般来说,力量强的一方,容易取得战斗的胜利,反之往往遭到失败。这就是优势力量制胜规律。我们在认识这一规律时,要注意正确理解步兵战斗力量的“强”与“弱”,“优势”与“劣势”。具体把握两点:其一,步兵战斗力量的“强”与“弱”是在步兵近战范围内相对而言的。步兵是近战突击兵种,实施近战是其消灭敌人的惟一途径。因此,只有在近战范围内形成的对敌优势,才能做到“以强击弱”,取得战斗胜利。这就是说,在远距离上形成的优势,如果不能维持到近战范围内,就不是真正的对敌优势。所以,战斗开始之前形成的优势或曰“强”,不等于“强胜弱败”中的“强”,只有战斗发起前之“强”,经过在敌火力打击下的接敌运动依然保持其“强”,才能为胜利奠定基础;反之,如果战斗发起前之“强”,经接敌过程中敌火力打击而变为近战距离内之“弱”,就必然招致失败。
步兵战斗史上,因此等原因胜利或失败的战例不胜枚举。为什么现代战斗中,无论是进攻或是防御,敌对双方都非常重视发扬自身远战火力和充分利用上级支援火力尽远打击敌人,同时注重自身防护?这都是为了使远战距离上不利于己的强弱对比向着近战距离上有利于己的强弱对比转化,或者使强敌变弱,或者维护已方之强,或者拉大我强敌弱之势,最终为了在近战距离上以强击弱,夺取战斗的胜利。
高技术战争中,敌对双方远战火力都有所增强,近战优势的聚集将更加困难和重要。
其二,步兵战斗力量的“强”与“弱”是步兵战斗力的综合对比。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步兵战斗力量,是多种因索相互作用、协调一致在近战距离内发挥出来的,作用于敌人的一种综合的“力”。这种“力”,是物质力量因素与精神力量因素的统一,是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统一,是数量与质量的统一,是步兵自身力量与上级、友邻支援力量的统一,是主体力量与可资利用的环境因素的统一,是静态力量与动态力量的统一。如此复杂的力量构成,要求我们在进行强弱对比时,不能简单地只进行单一因素的对比,要做到既对比有形又对比无形,既对比数量又对比质量,既对比自身又对比一切对战斗有影响的各种因素。这样才能真正分清强弱,切实形成优势。特别应该注意的是,步兵更看重兵力、武器数量以外的精神困素、环境因素等的对比。我军步兵战斗史上,以劣势兵力打败优势兵力之敌的战例很多,防御战斗中以少胜多自不必多说,就是一些进攻战斗,兵力上以少胜多的实例,也并不鲜见。这是因为,我步兵兵力虽少,但具有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战斗作风,善于利用不良天候气象条件和复杂地形隐蔽接敌,能够在敌意想不到的时间、地点,采用敌意想不到的战法,出其不意地发起攻击。战斗中,各分队紧密配合,上级、友邻积极支援。这就在兵力虽不占优势的情况下,从整体战斗力上形成了对敌优势,从而能够以强击弱。
三、英勇顽强为本规律:战斗是敌对双方的一种武装对抗,是充满流血牺牲、危险劳
累、紧张激烈的生死搏斗,这就决定了军队必须具有勇敢精神、顽强作风和高昂士气。只有在战斗中始终保持压倒一切敌人的英雄气概,不慌乱、不怯懦、不动摇、不气馁,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坚定沉着,这样的军队才能打胜仗。勇锐怯顿、士气为本,是一切战斗的普遍规律。而这一规律在步兵战斗领域体现得最充分,发挥的作用最大。
英勇顽强是步兵战斗的特殊本质。步兵是主要以徒步、使用轻火器、在近距离上实施突击的兵种。它距离敌人最近,遭受敌人各种火力的综合打击,伤亡的危险最大;它以徒步实施突击,而且任务多样,战斗类型和样式转抉频繁,体力消耗最大。
可以说,现代战斗对军队心理、体力的巨大压力,步兵体会最深,面临的考验最严峻。步兵与敌人面对面,直接目睹敌人的凶残和其高技术武器的杀伤作用;步兵以人和手中的轻火器实施突击,直接目睹战友的流血牺牲,目力所及,皆是血肉横飞的战斗场景。步兵又以人的双腿实施突击和机动,冰天雪地、陡坡绝壁,都得用脚去“丈量”。所以,步兵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就必须在各种艰难困苦和生死危险面前保持稳定的心理,必须在体力、精神极度疲劳的情况下仍能遂行任务。没有这种“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和作风,步兵就不可能完成战斗任务,就不能适应战斗对步兵的特殊要求。 ↑返回顶部↑
战斗实践表明,在步兵战斗中,力量强的一方掌握着行动的主动权,而力量弱的一方则处于被动的地位。随着战斗的发展,敌对双方战斗态势主动或被动的地位也会随着力量的优劣转化而发生变化,决定这种变化的客观基础是力量的消长。只有始终保持力量的优势,才能确保战斗的主动地位。力量的优劣是决定步兵战斗结局的物质基础。步兵战斗的最终结局,从现象上看,系于战斗的规模、强度和进展速度、持续时间,合同战斗的制约和影响,以及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等,但究其本质,主要取决于战斗双方力量的强弱对比。
一般来说,力量强的一方,容易取得战斗的胜利,反之往往遭到失败。这就是优势力量制胜规律。我们在认识这一规律时,要注意正确理解步兵战斗力量的“强”与“弱”,“优势”与“劣势”。具体把握两点:其一,步兵战斗力量的“强”与“弱”是在步兵近战范围内相对而言的。步兵是近战突击兵种,实施近战是其消灭敌人的惟一途径。因此,只有在近战范围内形成的对敌优势,才能做到“以强击弱”,取得战斗胜利。这就是说,在远距离上形成的优势,如果不能维持到近战范围内,就不是真正的对敌优势。所以,战斗开始之前形成的优势或曰“强”,不等于“强胜弱败”中的“强”,只有战斗发起前之“强”,经过在敌火力打击下的接敌运动依然保持其“强”,才能为胜利奠定基础;反之,如果战斗发起前之“强”,经接敌过程中敌火力打击而变为近战距离内之“弱”,就必然招致失败。
步兵战斗史上,因此等原因胜利或失败的战例不胜枚举。为什么现代战斗中,无论是进攻或是防御,敌对双方都非常重视发扬自身远战火力和充分利用上级支援火力尽远打击敌人,同时注重自身防护?这都是为了使远战距离上不利于己的强弱对比向着近战距离上有利于己的强弱对比转化,或者使强敌变弱,或者维护已方之强,或者拉大我强敌弱之势,最终为了在近战距离上以强击弱,夺取战斗的胜利。
高技术战争中,敌对双方远战火力都有所增强,近战优势的聚集将更加困难和重要。
其二,步兵战斗力量的“强”与“弱”是步兵战斗力的综合对比。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步兵战斗力量,是多种因索相互作用、协调一致在近战距离内发挥出来的,作用于敌人的一种综合的“力”。这种“力”,是物质力量因素与精神力量因素的统一,是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统一,是数量与质量的统一,是步兵自身力量与上级、友邻支援力量的统一,是主体力量与可资利用的环境因素的统一,是静态力量与动态力量的统一。如此复杂的力量构成,要求我们在进行强弱对比时,不能简单地只进行单一因素的对比,要做到既对比有形又对比无形,既对比数量又对比质量,既对比自身又对比一切对战斗有影响的各种因素。这样才能真正分清强弱,切实形成优势。特别应该注意的是,步兵更看重兵力、武器数量以外的精神困素、环境因素等的对比。我军步兵战斗史上,以劣势兵力打败优势兵力之敌的战例很多,防御战斗中以少胜多自不必多说,就是一些进攻战斗,兵力上以少胜多的实例,也并不鲜见。这是因为,我步兵兵力虽少,但具有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战斗作风,善于利用不良天候气象条件和复杂地形隐蔽接敌,能够在敌意想不到的时间、地点,采用敌意想不到的战法,出其不意地发起攻击。战斗中,各分队紧密配合,上级、友邻积极支援。这就在兵力虽不占优势的情况下,从整体战斗力上形成了对敌优势,从而能够以强击弱。
三、英勇顽强为本规律:战斗是敌对双方的一种武装对抗,是充满流血牺牲、危险劳
累、紧张激烈的生死搏斗,这就决定了军队必须具有勇敢精神、顽强作风和高昂士气。只有在战斗中始终保持压倒一切敌人的英雄气概,不慌乱、不怯懦、不动摇、不气馁,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坚定沉着,这样的军队才能打胜仗。勇锐怯顿、士气为本,是一切战斗的普遍规律。而这一规律在步兵战斗领域体现得最充分,发挥的作用最大。
英勇顽强是步兵战斗的特殊本质。步兵是主要以徒步、使用轻火器、在近距离上实施突击的兵种。它距离敌人最近,遭受敌人各种火力的综合打击,伤亡的危险最大;它以徒步实施突击,而且任务多样,战斗类型和样式转抉频繁,体力消耗最大。
可以说,现代战斗对军队心理、体力的巨大压力,步兵体会最深,面临的考验最严峻。步兵与敌人面对面,直接目睹敌人的凶残和其高技术武器的杀伤作用;步兵以人和手中的轻火器实施突击,直接目睹战友的流血牺牲,目力所及,皆是血肉横飞的战斗场景。步兵又以人的双腿实施突击和机动,冰天雪地、陡坡绝壁,都得用脚去“丈量”。所以,步兵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就必须在各种艰难困苦和生死危险面前保持稳定的心理,必须在体力、精神极度疲劳的情况下仍能遂行任务。没有这种“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和作风,步兵就不可能完成战斗任务,就不能适应战斗对步兵的特殊要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