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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大街上,庄建非漫无目的。他没料到事情会砸成这种惨样子。从前他们也吵闹过,最后只要庄建非主动表示亲呢,尤其是上了床,一切矛盾便迎刃而解。他不明白为什么这次老经验不灵了。

  庄建非极想找个朋友坐坐,喝点酒,推心置腹聊聊这事,听听人家的见解。

  找谁呢?做学生时有一帮学友,做单身汉时也有一帮光棍朋友,随着时光的流逝,都结了婚。结了婚朋友就自动散伙了。好像和一个女人构成了一个单位,一个细胞,朋友就成多余的了。是你们自己甩的朋友,你们再到哪儿去抓一个呢?

  经过一片灰色的住宅小区,庄建非记起它叫“绿洲”他大学时候的一个同学就住在这“绿洲”里。他很清楚地记得这位同学的这栋楼,因为两年前他来参加婚礼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特殊标记:正对着新房的阳台有一根水泥电线杆,恰好在三楼的高度用触目惊心的火红油漆写了一行触目惊心的字——某某强奸某某。

  庄建非跨着摩托车,在那行字的下面,仰头望了望三楼阳台。什么都记得,就是忘掉了同学的名字。

  当庄建非自嘲地笑了笑,正要走的时候,头顶上忽然有人叫道:“那是庄建非吧。”

  听到自己名字的刹那间,同学的名字也紧跟着跳了出来。

  “鲁志劳。”他挥了挥手。

  鲁志劳沾老丈人的光,住着两室一厅。他的老丈人是一个大型钢厂管供销的处长,官职不大,内容很深刻。

  室内贴了壁纸,布置得像中档偏高的旅馆。鲁志劳蓄了连腮胡,穿着大花衬衣。衬衣下摆系了个结,露出胸脯上比洋人不足比同胞有余的鬈毛,脖子上有金色项链,手指上有金色戒指,给庄建非抽的是美国烟“希尔顿”他非常热情地欢迎庄建非光临。他们在大学时曾习惯于互相恶毒攻击以示关系亲密。

  “弃医经商了吧?”庄建非说。

  “不,业余经商。”

  “看样子发财了。”

  “发财谈不上,每顿有肉吃就是了。你怎么样?”

  “两袖清风。哪能与你这金光闪闪的形象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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