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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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还特别标注了,这种款式、纹路的瓷罐,不能售予他人。

  契约,又叫契券、券书、书契等等,唐朝开始,有些人开始称合同,而北宋时期,也就是李初现在,这个东西有了个新的名字,叫‘千照’;

  这不过比之后世合同而言,相对比较简单,没有后世那种一条条各种防范措施。

  而且,还得要报备官府,经官府的人查详无误,公平公正之后,才能签署,并且产生法律效应。当然,私下签订也可以,只要是公平公正,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只是,这种很难得到保障。

  并且,宋朝在千照上,还可以进行反悔。

  三日之内,如发现所签署的千照有瑕疵,可以进行反悔。

  这种千照,大多应用于家奴、牲畜买卖,当然,你要东西没问题,你却谎称有问题,被官府查到了,得鞭笞四十!

  李初这份千照内容太多,而且非常的新颖,很多地方郑老都不太能看懂,于是郑大爷带着大儿子同李初一起去官府,让官府验证。

  在去官府验证之前,郑大爷先带着两个儿子把窑给烧热。

  李初要求的时间很紧急,可烧窑这个,却是急也急不来的,如果有些时间没开工了,还得先把窑烧起来,烧两三天烧热他,这才能将瓷器胚胎放进去烧。

  陪着郑大爷将窑烧起来后,这才前往官府,郑大爷的大儿子也跟着一同前行。

  官府,这个时候有三种。

  第一种是去襄城县,交给知县的主簿。

  第二种是交给里正。

  而这第三种,则是巡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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