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言—赎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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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投胎这件事,我自己是不相信的,应该说,我拒绝相信!

  死掉之后,变成鬼,然后再投胎变成人,将自己的前世完全遗忘,我没有办法接受这种事,这会让我有这辈子干麻辛苦活着的想法。

  儘管投胎可以视为一种重生,一种生命的延续,但失去了所有记忆,我不认为,那还是自己。

  但,如果有人因为车祸或者什么原因而失去记忆,那他难道从此不算是自己了吗?

  这是两回事!

  因为就算他失去记忆,但别人并没有忘了他,他的身体也还是自己的,但投胎不一样,不仅身体不是自己的了,也没有人记得你、知道你,甚至连自己也遗忘了自己,这样,当然不算是自己了。

  既然我自己都不相信了,那干麻还写?

  喵的勒!我写不代表我信啊~你们也不必信啊~我可不是在传教,更不是在佈道,这是小说啊~难道金庸写了神鵰,你们就真的认为有个断臂的杨过大侠?

  我只是觉得很有趣而已,一个人,投胎变成猫,却又还保有人类的心。

  当然,小说这种东西虽然说都在唬烂,但不管怎样还是得自圆其说,所以,我给了这样的结局,这样的解释…为了赎前世的罪孽,今世投胎成猫,去当亏欠的人的宠物。

  一定有很多人不以为然,养过狗养过猫的人都知道,说是「养」,还真的是「养」,宠物宠物当然是倍受宠爱,所谓的主人,还真的像故事里可可称之的「僕人」。

  这样算是「赎罪」吗?投胎变成宠物,把前世的苦主,今世的饲主当僕人,爽的还是那些罪人嘛~

  不过各位有想过那些苦主、被害人,他们真正需要、真正希望的是什么吗?

  是希望看到罪人被绳之以法,被吊死、被电死、被阉掉吗?

  是需要很多很多钱,很多莫名其妙完全不认识的,来自各界的安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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