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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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决定删除之前说得废话,因为一点都没有提到写这本书的原因还有传达的意思。

  写下这本故事前,刚好华文大赏正在倒数中,从无到有是件不简单的事,我也不明白自己可以完成,虽然他就像一栋样品屋,有个大纲却没有内容。

  书名叫作《痴心绝对》,是希望喜欢一个人的痴心能得到回报,也传达了「喜欢一个人的权利是不需要对方同意,因为喜欢就是喜欢,别人可以拒绝接受,但是不能否定喜欢的这份心情。」

  就像阿伦那时候对庭萱说得话,我喜欢你,不代表你一定接受。

  选择一个花痴当作女主角并不是个突破,但是对于一个坦白的女孩子,我认为这是庭萱最大的优点,有话就说、直接、脾气衝,她不喜欢徐敏所以她对允之坦白,也在之后和徐敏渐行渐远,甚至吵架。

  儘管在对于分不清顏家兄弟之外,庭萱几乎没什么bug。而阿伦大概是我写的故事内,最优秀、完美,男友力十足的男主角了。

  没什么缺点,除了我自己设定的音痴,呵呵……

  然后这本书的背景真的浓缩了我高中时期的日子,冬天真的是天还没亮就出门,别人放学五点多到家,我是坐了一小时的车才到,天黑出门天黑回家,日復一日。

  书中提及的《无名小站》(现已消失),当年我就是靠着部落格找到未来三年的同班同学,但其实我不后悔到哪里读书,当时是真的很反感,还记得班导在第一学期的成绩单给我的评语是「选择你所爱的,爱你所选的。」虽然当时我很想跟老师说,苗商不是我的第一志愿啊~

  我觉得我在哪里认识很多人,知道了不同地方的风俗民情,但是我还是没学到什么客家话。

  阿伦会喜欢庭萱的原因,或许是因为她的努力不懈,说真的连我自己也不该怎么定义他对庭萱的喜欢,就像有些人认为喜欢就是喜欢啊,有需要什么理由吗,这样。

  但是庭萱是被动的慢慢习惯阿伦的陪伴与他的温柔,所以才会在看见他和其他女生有亲暱举动时,吃味又生气。

  华文大赛已经结束了,这本书来来回回看得人不少,收藏数字也上上下下,其实我一点都不在乎,反正喜欢的人就会喜欢,看完的人自然就退收藏,whatever,比起这些还是多多讨论故事内容吧,这样比较能引起我的兴趣,那些回访安安就算了,我很好也喜欢到别人家间晃,就这样。

  我爱庭萱的坦白,勇往直前。

  我爱阿伦的温柔体贴,男友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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