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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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跟着诵读阳教主遗训中所录的“圣火令三大令、五小令”:

  圣火令三大令:

  第一令,不得为官做君:吾教自教主以至初入教弟子,皆以普救世人为念,决不图谋私利。是以不得投考科举,不得应朝廷征聘任用,不得为将帅丞相,不得做任何大小官吏,更不得自立为君主,据地称帝。于反抗外族君皇之时,可暂以‘王侯’、‘将军’等为名,以资号召。一旦克成大业,凡我教主以至任何教众,均须退为平民,僻处草野,兢兢业业,专注于救民、渡世、行善去恶。不得受朝廷荣衔、爵位、封赠,不得受朝廷土地、金银赐与。唯草野之人,方可为民抗官、杀官护民;一旦为官为君,即置草良于度外矣。

  第二令,不得虐民害民:本教以救民护民为宗旨,凡有利于平民百姓者,皆为本教应作应为之无上要务。本教所需,可抢劫官府、官仓、官库、财主、大户,可受平民捐献,亦可向民征粮。但必须百姓先食饱,我教众方可动箸。如遇饥荒,有粮食时先施百姓,我教众后食;若粮不足,则我教众不食。教众与百姓争闹斗殴,伤百姓者罪加一等,双方有过,先罚教众。

  第三令,不得自相争斗:凡我教众,不论身为教主、左右光明使、护教法王、旗使、门使,或初入门弟子,不得互相分派争斗,如意见不合,仅可辩论争执,粗言咒骂、辱及祖宗亦不算犯令,何人出手殴击,即为犯令,杀伤教友人身、人命,更为大罪。若有纷争,交由上级判断是非,此后即须听命息争,永保和好。

  圣火令五小令:

  第一令:凡我教众,须守信义,出言如山,不得违诺失信,对教外人士亦当守信。

  第二令:同教教众,即为兄弟姊妹,情同骨肉,重情重义,生死不渝。

  第三令:尊敬长上,孝顺父母,友爱弟兄,照顾朋友。

  第四令:尊重妇女,不得轻薄调戏。任何处女寡妇,如与之有夫妻之事,即须娶之为妻,否则须庄重相对。朋友妻,不可戏,朋友女,不乱语。

  第五令:视明教如性命,长上有令,必须竭力遵行,叛教通敌者杀无赦。对教外人士和气相待,甘居下风,不可妄自得罪,为本教树敌。戒荤之禁,今后取消。

  张无忌念毕,再拿起波斯总教使节送来的圣火令,说道:“这是波斯总教日前送归本教的圣火令,上面所刻的三大令、五小令,文字内容和阳教主遗训中所录一字不错。本教在失去圣火令之前,已将令上三大令、五小令尽数录下。阳教主只是照抄上代遗刻而已。”顿了一顿,朗声道:“众位兄弟,圣火令回归本教,实是万千之喜。圣火令上记的是本教历代祖传的大令大训,咱们该不该郑重遵奉?”明教众人齐声说道:“自然该当郑重遵奉。”

  彭莹玉说道:“教主容察:前代教主在圣火令上刻此三大令、五小令之时,百姓受官府欺压凌剥,苦不堪言。本教为众百姓出头,自己自然不可去做官家、做官府。但今日鞑子占我江山,神州沦于异族,我教的最大宗旨,奠过于驱除胡虏,拯救千万百姓于鞑子的铁蹄践踏之下。教主做官家、众兄弟做官府,并不是为了欺压百姓,而是拯救百姓,保护百姓。因此属下等奉请教主为百姓而称王。”杨逍、范遥、韦一笑等随即附和。

  张无忌道:“众位兄弟,咱们为了此事,已僵持多日。本人坚决不愿称帝称王,决心决意,遵从圣火令大令。我明教屠龙刀誓杀暴虐害民的君主、诛灭贪官污吏,千年百年,此志不变。”说着从腰间拔出屠龙宝刀,提过一张梨木椅子,大声道:“我张无忌身为中华明教教主,对着我中华明教千万好兄弟,谨此立誓。若违此誓,明教千千万万兄弟以我为敌;我若违此誓,有如此椅!”乌光一闪,屠龙刀一刀劈落,如入清水,嗤的一声轻响,将椅子劈为两半。

  众人见他心意坚决,且上代确有遗训,便不再苦劝张无忌自立为王。众人郑重宣誓,今后努力普惠世人,善济百姓,克苦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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