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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污、开酒店、地下毒场、卖白粉。

  无1不碰,嚣张至极。

  有一天,有个老妇人孱弱地过着马路,他的宾士正好经过,横衝直撞地闯了红灯,直接撞飞了那个老妇人,当场毙命,我活生生地映在我眼里,血浆也被喷到两三滴。

  那件事到最后也不了了之,但家属却不服气,宣称准备要上诉到底,在法院前大哭大闹。

  隔天就被灭门了,连在襁褓的婴儿也不放过,剁成八块丢在路口,被野狗叼走。

  公寓附近的那隻小黑也叼了一块,据说是左半部头盖骨之类的,但这只是我的猜测,因为我看到了眼珠,但头形整个被揉捻得残破不堪,我无发分辨那是左脸还是右脸。

  那时我就下定决心要挑了野战龙总会。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一家百货的地下停车场,一群人簇拥着铁面野治走了出来,声势浩荡。

  我朝着人群信步走了过去,向他们打了声招呼。

  「野治老大,你的头我要定囉,抱歉。」我发誓,我很有礼貌的问候。

  但他们喷子随即亮了出来,不分青红皂白往我腹部就是一枪,连消音都没装。

  我还是笑着,天知道我那时的笑容多灿烂。

  但他们全傻了眼。

  一挥手,野治的头颅在我手心打转。

  美妙的划着圆圈,挥洒着圆弧状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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