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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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没有稳赚的,总要冒风险,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就是一笔好的投资。

  林子轩收到了陈常乐的一份传真,这是一份合同,上面列出了演员的片酬和待遇。

  其中女主角的片酬是每集200元,女配角的片酬按照重要程度每集80元到150元不等,在花城拍戏期间的食宿全包,有车辆接送等等。

  还有一条就是演员有义务配合制片方的宣传活动。

  这份合同要比京城这边的演艺合同严谨的多,规定的特别细致,包括违约金的问题。

  在京城演艺圈,大家基本上都熟识,没有说答应了又反悔的事,也不会在片场提出什么无理的要求,没有这规矩,基本上就是认认真真的演戏。

  你要是敢耍大牌,那名声就臭了,以后谁还会找你演戏,这是自绝于圈子。

  从这点上看,花城的合同较为专业,京城的合同则带着人情味。

  再说片酬,花城人真是不差钱,葛优和张国立演《顽主》只拿到800元片酬,这还是电影,张凯丽拍《渴望》片酬一集是120元,这就是京城演艺圈的价码。

  陈常乐给《外来妹》的主演开出200元一集的价码,在京城这算是高价了。

  为什么大家都想去南方打工,就是因为高薪的诱惑。

  林子轩写了《外来妹》的剧本,还参与电视剧的制作,陈常乐开出了1200元的高薪。

  十集剧本是500元,其他的是工作酬劳,《外来妹》预计要拍摄两个月左右,林子轩就是跟组看看,能拿到700元,相当于他小半年的工资了。

  陈常乐是有意开出这么高的薪酬,一个是看重林子轩的才华,想交个朋友。

  还有就是看李虹的面子,李虹把林子轩安排进剧组,陈常乐自然不会亏待林子轩,这就是互相照应的事,人情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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