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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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白和唐宁便赶着那一天最后的会见时间,过了AB门,交了押票,在会见室里等。

  管教带进来的男人白白净净,个子不高,身材微胖,看得出来从前是很神气的,但只是几天功夫就已经颓了。

  唐宁开场还是一贯的套路,自我介绍,核实身份,确认委托,而后又让钱思涵说了案发当时的情况。

  上周五傍晚,钱老板从公司出,开着一辆黑色宝马越野车去机场,行驶到事发的那个路口,先是因超越停车线被正在执勤的交警纠正,后来又从直行车道直接进入左转待转区,交警再次上前指出其违规行为,并指挥直行。

  但钱老板并没有服从交警的指挥,还是在发动车辆之后左转了。

  到这里为止,叙述都很流畅,相信这一段经过在警方讯问中已经反复说了几遍。但接下去就完全不同了,钱思涵突然停下来,犹豫道:“我在派出所里跟警察说,我看到那个交警在我车的左边,但是后来再想,我好像……没看到。”

  这事可就难办了,余白停下笔记,确认了一遍:“你到底看见了还是没看见?”

  钱老板回答:“之前来的那个律师问我,是不是因为后来看了事发当时的录像,才觉得自己看到了?我仔细想了想,好像还真是那样。我应该是没看到他,所以才起步左转的。我没看到……”一番话起初还说得犹犹豫豫,到后面越来越肯定。

  这分明就是诱导嫌疑人改变关键证词了!余白听得一震,甚至觉得可以结束这一次会见了。

  她不禁想到昨天夜里陈锐的判断,老江湖就老江湖,几句话就听得出这案子碰不得。还有陈律师总是挂在口中的刑法306条,原来以为老生常谈,结果还真有同行敢以身试法,怪不得敢在案卷都没看过的情况下说出无罪辩护那四个字来了。也许在那位律师看来,只要目标定得高远,达到甚至超过委托人的预想,表演又足够精彩,委托人愿意付钱就可以了,反正等到判决下来的时候,钱都早已经落袋为安了。

  唐宁也觉出不对,即刻打断了钱思涵的陈述,看着他问:“前面那位律师叫什么?”

  “姓田,田盟。”钱思涵回答,说完又想继续刚才的对话,“我那个时候肯定……”

  “你不用往下说了,先听我说完,”唐宁又一次制止了他,似是整理着接下来要说的话,静默了一秒方才开口道,“你知道有多少摄像头拍下了现场的经过吗?”

  钱思涵沉默,他不知道。

  唐宁这才继续:“仅只网上流传的那些,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你当时的车窗是降下的。而且,你太太告诉我,你的车里也有行车记录仪。就是说,连你跟交警之间的对话也录下了,而这些都会出现在物证之列。现在案子还没到检查院,我们没法看到视频音频里都记录了些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物证的证明力高于口供。当时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一定要想清楚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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