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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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一关,得闲清净,吴窥江纳闷这逻辑有问题。原本以为钟在御是去擦车来晚,刚才一咂摸,明明没有擦车,还晚来!

  总结一句,美人误我。

  百威明是奶猫奶狗,给口吃的就能养活。可惜遭上吴窥江,太会惯人,硬生生给惯得挑三拣四。比如苏帮菜,非最正宗的不吃,西餐一定得是在国外才能吃到的味。西料入国,口味或多或少都得改善,原滋原味的少。

  这家披萨店隐藏在大学旁边的窄巷里,吴窥江从网上找到的这家,慕名而来,在简易窝棚下等来两份外带披萨。

  吴窥江惯别人,更惯自己。开车任性,目测距离够,敢同人家的防盗窗比坚硬,愣是把车开进巷子。远光灯在一抹黑影上。

  这人背影乍一看好看,再一看更好看。就是手里提扳手,大煞风景。

  细腰翘臀,长腿笔直,吴窥江平生不干好事,琢磨着背影怎么没差别。他在车内打量人家,想换个人,大抵更能心旷神怡。

  拿扳手的姿势,写明了目的“行凶”。

  钟在御瞧着车牌就认出来了,屏着呼吸,安慰自己,他认不出来。毛线帽加骑行口罩,密不透风,全身只露俩眼。

  他紧紧贴着墙,车从眼前驶过的时候,又后悔没背过身去。

  车窗原本是关上的,驶过,呜地下滑。

  驾驶座上的人看着他,橘黄的车内灯光微妙。

  钟在御做贼心虚,心理素质不及格,拔腿朝后跑。

  吴窥江挂挡倒车,那双眼睛,他睁眼闭眼都是。

  钟在御不知道他是认出自己,还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两条腿跑不过四轮驱动,拐了个弯去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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