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1 / 7)
第141章 小段子之有罪无罪
王十躲在黑暗的巷子里兴奋地全身发抖,这是他成年以后第一次抢劫,十八岁啊!这才是真正的长大了!他这么想着,不知不觉开始激动,挡都挡不住。过了几秒钟,他渐渐喘匀了气,开始后悔起来,刚才抢的是个小女孩,看起来嫩得很,他舔了舔嘴唇,好久没尝鲜了。遗憾之余,他开始翻抢来的包。
那是一只帆布包,有点民族风的特色,王十初中没上完就辍学混了,除了钱和色,他什么都不认识。被学校开除,他就开始与街头小混混们拉帮结伙,混混头儿十分“器重”他,什么大“买卖”都让他干,于是他十一岁的时候就奸杀了一个女孩儿,他到现在都记得那个女孩哭得梨花带雨的模样,举刀就砍,真是美妙。虽然这之后他理所当然地进了派出所,但是因为是未成年,连劳教的时间都很短,被批评教育了一番,就被放出来了。于是,他摸出了规律,进去低头认错,准能顺利出来。要不说经验就是财富呢,里里外外他进去过四次,杀过两个人,抢了不少钱财,不还是毫发未损地出来了?
成年之后,他就觉得自己跟那帮混混比,简直牛掰多了,便脱离了混混组织开始单干,一般混混单干都得经历一番脱帮仪式,简单来说就是被揍一顿。但是他呢,混混头儿根本就没为难他,直接说:“你大了,组织不留大人了,你走吧。”就让他离开了,这正顺了他的意,他都杀过人了,还在劳教所四进四出,纵观整个组织,谁还能比他牛?
他开始胡乱地翻包,没成想,这包里除了一部手机之外,啥都没有,既没有现金也没有证件。怪怪,敢情儿是个离家出走未经世事的黄毛丫头?md!看来自己这回啥都没捞着!他越想越亏,索性决定回到抢劫地点看看那丫头还在不在,在的话把她绑架了,说不定还能敲诈一比巨款,到时候一撕票,毁尸灭迹,多好!而且按理说刚才把她打晕了,她也没有手机,应该不会报警才对。这么想着,他又偷偷地摸回了他打晕女孩子的那个胡同,希望自己能够梦想成真。
没想到真被他猜着了,女孩子仍旧躺倒在胡同里,一动不动。这个胡同都是危房,住户早就搬迁了,一到晚上周围就一个人都没有,一时半会儿不会有人来的。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走过去,打算把这女孩子带走。
借着月色,王十能看到女孩白嫩的尖脸和脖颈,虽然长长的刘海遮住了半边脸,但是从露出来的皮肤和樱唇来看,这女孩不是一般的货色,王十咂咂嘴,下腹开始滚烫起来。
既然没打算让这女孩活着,那就不用顾忌其他,反正这里荒无人烟,泄泄火也是好的。这么想着,王十便一边开始解自己的裤子,一边拉扯女孩的衣服。正动作着,突然胡同口传来一阵脚步声,王十听得一激灵,赶紧停下来仔细听,但是奇怪的是,他停下来的时候,那脚步声也停了下来。王十有些纳闷,便又开始动作,然而,那脚步声就又出现了。王十想了想,自己干脆先躲起来好了,如果有人就等着那人救了女孩离开后自己再走,权当是泻火失败,如果没有人,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觉,那么再继续也不迟。他有自信,就算女孩醒来,也绝对不会逃出自己的手掌心。
打定主意,王十便躲到一堆建筑垃圾的后面开始偷偷观望,藏了十分多钟,都不见有人来,按理说胡同口离这里并不远,十分钟也该走到了。他想来想去,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刚才是自己幻听了。他当然不明白什么是幻听,只当是见了鬼了,嗯对,见了鬼了。这么想着,他站了起来,准备回到女孩那边,却在站起身后发现,阴冷的月光下,女孩躺着的地面上已然空无一物。
怎么回事?!刚才还在的,自己目不转睛地盯着的!人呢?!被救走了?自己跑了?不可能!完全不可能!他确信自己一直都在盯着,也没有睡着,怎么就站起来的一瞬间,人就不见了?王十跑到女孩原来躺着的地方,来回扫视,然而,除了月光和阴森森的拆迁房,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女孩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亦或是从一开始就没存在过。
难道真是见了鬼了?!王十不禁这么想,但是不可能!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鬼!
“咯咯咯咯咯。”一阵阴森的笑声在他的身后突兀地响了起来。
王十吓了一跳,赶紧转头去看,后面空无一物。与此同时,他的另一边传来一个怯懦的女声:
“可以还给我了么?”
什么?他迅速把头转了回来,便看见之前还倒地不起的女孩此刻正站在自己的前方,朝他笔直地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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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躲在黑暗的巷子里兴奋地全身发抖,这是他成年以后第一次抢劫,十八岁啊!这才是真正的长大了!他这么想着,不知不觉开始激动,挡都挡不住。过了几秒钟,他渐渐喘匀了气,开始后悔起来,刚才抢的是个小女孩,看起来嫩得很,他舔了舔嘴唇,好久没尝鲜了。遗憾之余,他开始翻抢来的包。
那是一只帆布包,有点民族风的特色,王十初中没上完就辍学混了,除了钱和色,他什么都不认识。被学校开除,他就开始与街头小混混们拉帮结伙,混混头儿十分“器重”他,什么大“买卖”都让他干,于是他十一岁的时候就奸杀了一个女孩儿,他到现在都记得那个女孩哭得梨花带雨的模样,举刀就砍,真是美妙。虽然这之后他理所当然地进了派出所,但是因为是未成年,连劳教的时间都很短,被批评教育了一番,就被放出来了。于是,他摸出了规律,进去低头认错,准能顺利出来。要不说经验就是财富呢,里里外外他进去过四次,杀过两个人,抢了不少钱财,不还是毫发未损地出来了?
成年之后,他就觉得自己跟那帮混混比,简直牛掰多了,便脱离了混混组织开始单干,一般混混单干都得经历一番脱帮仪式,简单来说就是被揍一顿。但是他呢,混混头儿根本就没为难他,直接说:“你大了,组织不留大人了,你走吧。”就让他离开了,这正顺了他的意,他都杀过人了,还在劳教所四进四出,纵观整个组织,谁还能比他牛?
他开始胡乱地翻包,没成想,这包里除了一部手机之外,啥都没有,既没有现金也没有证件。怪怪,敢情儿是个离家出走未经世事的黄毛丫头?md!看来自己这回啥都没捞着!他越想越亏,索性决定回到抢劫地点看看那丫头还在不在,在的话把她绑架了,说不定还能敲诈一比巨款,到时候一撕票,毁尸灭迹,多好!而且按理说刚才把她打晕了,她也没有手机,应该不会报警才对。这么想着,他又偷偷地摸回了他打晕女孩子的那个胡同,希望自己能够梦想成真。
没想到真被他猜着了,女孩子仍旧躺倒在胡同里,一动不动。这个胡同都是危房,住户早就搬迁了,一到晚上周围就一个人都没有,一时半会儿不会有人来的。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走过去,打算把这女孩子带走。
借着月色,王十能看到女孩白嫩的尖脸和脖颈,虽然长长的刘海遮住了半边脸,但是从露出来的皮肤和樱唇来看,这女孩不是一般的货色,王十咂咂嘴,下腹开始滚烫起来。
既然没打算让这女孩活着,那就不用顾忌其他,反正这里荒无人烟,泄泄火也是好的。这么想着,王十便一边开始解自己的裤子,一边拉扯女孩的衣服。正动作着,突然胡同口传来一阵脚步声,王十听得一激灵,赶紧停下来仔细听,但是奇怪的是,他停下来的时候,那脚步声也停了下来。王十有些纳闷,便又开始动作,然而,那脚步声就又出现了。王十想了想,自己干脆先躲起来好了,如果有人就等着那人救了女孩离开后自己再走,权当是泻火失败,如果没有人,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觉,那么再继续也不迟。他有自信,就算女孩醒来,也绝对不会逃出自己的手掌心。
打定主意,王十便躲到一堆建筑垃圾的后面开始偷偷观望,藏了十分多钟,都不见有人来,按理说胡同口离这里并不远,十分钟也该走到了。他想来想去,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刚才是自己幻听了。他当然不明白什么是幻听,只当是见了鬼了,嗯对,见了鬼了。这么想着,他站了起来,准备回到女孩那边,却在站起身后发现,阴冷的月光下,女孩躺着的地面上已然空无一物。
怎么回事?!刚才还在的,自己目不转睛地盯着的!人呢?!被救走了?自己跑了?不可能!完全不可能!他确信自己一直都在盯着,也没有睡着,怎么就站起来的一瞬间,人就不见了?王十跑到女孩原来躺着的地方,来回扫视,然而,除了月光和阴森森的拆迁房,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女孩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亦或是从一开始就没存在过。
难道真是见了鬼了?!王十不禁这么想,但是不可能!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鬼!
“咯咯咯咯咯。”一阵阴森的笑声在他的身后突兀地响了起来。
王十吓了一跳,赶紧转头去看,后面空无一物。与此同时,他的另一边传来一个怯懦的女声:
“可以还给我了么?”
什么?他迅速把头转了回来,便看见之前还倒地不起的女孩此刻正站在自己的前方,朝他笔直地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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