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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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伯玉对康平的话充耳不闻,翻完陆女官的案宗,又打开另一宗两年前的案宗。

  这案子跟陆女官的案子不同,死者是一位醉汉,两年前被人一剑割喉,死在了于云隐书院的外墙下。

  被巡夜的武侯发现时,这醉汉身上还有些热气,显见得刚死不久。武侯发现尸首后,左近追了一晌,未发现可疑人物,猜测凶手听到他们来时的动静,怕暴露行藏,在他们到来之前,就已经弃尸逃跑。

  这两桩案子看上去毫无瓜葛,可仔细一辨,却能发现不少相同之处。

  一则,两案死者虽然死因不同,却都死在云隐书院。二则,两桩案子都发生在凌晨,时辰恰好能对得上。

  最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两案的经办人竟都是李少卿。

  只不过李少卿当年经办此案时,刚从外地调入长安不久,初入大理寺,所任之职不过一个小小推丞。

  他接手此案后,短短几日便查明了真相、抓到了凶手,原来凶手是名长安街头无所事事的地痞,因喝酒闹事,跟醉汉发生口角,失手将那名醉汉杀死。

  凶手被□□后,李少卿从推丞被提拔为掌折狱,一年之后,又被提为少卿。

  短短一年,便连升几级,从默默无闻的小吏变为经办大案的五品官员。

  前不久,他又好巧不巧地经办同样发生在云隐书院的陆女官案。

  昨日听刘赞大人说,吏部已有风声,李少卿不日便会被调去任长安府少尹,虽品级不算打眼,却是个实打实的肥缺。

  他暗暗蹙眉,这位李大人倒真是官运亨通,一个外地来的中年官员,若没有人在背后帮扶,要想在人头攒攒的长安官场出人头地,简直难如登天。

  可见此人来长安时日虽短,却恰好合了某位上位者的眼缘,而这合眼缘的因由,不知跟他“漂亮”地了结了两桩云隐书院的案子有没有关系。

  倘若二名死者都是被同一人所杀,这两人究竟触碰了那位上位者的什么忌讳,才会引来杀人之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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